2020-09-25关于落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为规范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市场发展,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可转债交易,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关于做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201026日起,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申购、交易的,应当以纸面或者电子形式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

 

一、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沪深交易所通知要求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具体安排

20201026日起,普通投资者申购或者买入可转债的,需签署《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并开通权限。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普通投资者,我公司将不再接受其申购或者买入委托。

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无需签署《风险揭示书》。

二、《风险揭示书》签署及权限开通

1、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彩人生APP、营业部临柜的方式签署《风险揭示书》并开通可转债权限,机构投资者需临柜办理。

2、目前支持开通权限的账户为沪A普通账户、深A普通账户、沪A信用账户及深A信用账户,投资者普通账户已开通可转债权限的,方可申请开通信用账户可转债权限。

三、重要提示

1、《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可转债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和《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对可转债所特有的规则必须了解和掌握,自愿遵守,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可转债交易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2、若发现任何投资者不符合我公司相关要求但已经参与或正在参与可转债买入或申购的,我公司有权采取关闭其权限、限制其买入和申购权限、督促其卖出所持有的可转债等措施。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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