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概念

    债券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机构向社会公众筹措资金而面向投资者发行的按一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的条件偿还本金的有价证券,其本身是一种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债券持有人(即投资者)为债权人,而债券发行人即为债务人。债权人有权按约定的条件向债务人按约定的条件取得利息和收回本金。债券上一般均载有发行单位、面额、利率、偿还期限等内容。

  • 二、种类

    1.按发行主体不同可划分: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2.按付息方式不同可划分:贴现债券(零息债)与附息债

    3.按利率是否变动可划分: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

    4.按偿还期限长短可划分:长期债券、中期债券、短期债券

    5.按募集方式划分: 公募债券、私募债券

    6.按担保性质可划分: 无担保债券、有担保债券

    7.特殊类型的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

  • 三、要素

    1.债券的票面价值

    债券面值是债券票面表明的货币价值,是债券发行人承诺在债券到期日偿还给债券持有人的金额。有的债券约定了分期偿还本金的条款,如果发行人在债券最终到期之前按照约定分期偿还的部分本金,则债券之后的续存期面值或者债券份额会有相应调整。我国发行的债券一般是每张面值100人民币。

    2.债券的票面利率

    债券票面利率也称名义利率,是债券年利息与债券票面价值的比率,投资者每张债券获得的年利息等于债券面值乘以票面利率。有的债券约定的利息支付期小于一年(如半年支付一次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可将债券利率年华计算,得到与其他债券可比的票面利率。

    3.债券的到期期限

    债券的到期期限是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应当偿清本息之日止的时间,也是债券发行人承诺履行合同义务的全部时限。

    4.债券发行人名称

    这一要素指明了该债券的债务主体,既明确了债券发行人应履行对债权人偿还本息的义务,也为债权人到期追索本息提供了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要素并非一定在债券票面上印制出来。在许多情况下,债券发行人是以募集说明书或者发行公告等形式向投资者公开列示某债券的期限和利率。

    此外,债券票面上有时还包含一些其他要素,例如:有的债券具有分期偿还的特征,在之前的票面上或发行公告中附有分期偿还时间表;有的债券附有一定的选择权,即发行契约文件中赋予债券发行人或持有人具有某种选择的权利,包括附有赎回选择权条款的债券、附有回售选择权条款的债券、附有可转换条款的债券、附有交换条款的债券、附有新股认购权条款的债券等,其中:(1)附有赎回选择权条款的债券表明债券发行人具有在到期日之前买回全部全部或部分债券的权利;(2)附有回售选择权条款的债券表明债券持有人具有在指定的日期内以票面价值将债券卖回给发行人的权利;(3)妇幼可转换条款的债券表明债券持有人具有按预定条件将债券转换成债券发行公司的普通股票的选择权;(4)附有交换条款的债券是指债券持有人具有按约定条件将债券与债券发行主体以外的其他公司的普通股票交换的选择权;(5)附有新股认购条款的债券表明债券持有人具有按约定条件购买债券发行公司新发行的普通股票的选择权。

  • 四、特点

    1.偿还性

    偿还性就是借钱还债,有借有还。

    2.流通性

    流通性即债券可以自由转让

    3.收益性

    收益性就是投资债券的人可以得到利息、价差甚至前期得到的利息再投资生出来的利息。

    4.安全性

    安全性对投资者来说,与股票相比,利率是固定的(浮动利率类的债券相对股票而言,它的利率也算是固定的,因为其利率每年浮动多少都是事先确定好的);它与企业的经营好坏没有直接联系,旱涝保收,风险较小;企业破产的时候,债券还享有优先于股票对企业剩余资产的索取权利。

  • 五、债券品种

    1.利率债

    利率债是指直接以政府信用为基础或是以政府提供偿债支持为基础发行的债券。由于有政府信用背书,正常情况下利率债的信用风险很小,影响其内在价值的因素主要是市场利率或资金的机会成本,故名“利率债”。在我国,狭义的利率债包括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国债由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以中央财政收入作为偿债保障,其主要目的是解决由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或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和弥补国家财政赤字,其特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强、收益稳定、享受免税待遇;地方政府债是指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以地方财政收入为本息偿还资金来源,目前只有省级政府和计划单列市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市场机构一般认为,广义的利率债除了国债、地方政府债,还可包括中央银行发行的票据、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铁路总公司等政府支持机构发行的债券。

    利率债信用风险小,但不一定是对于信用违约绝对“免疫”,也有可能出现本息兑付延期乃至实质性违约的情况。例如,欧洲债务危机期间,希腊等国家的主权债务就曾出现过违约。

    2.信用债

    信用债是指以企业的商业信用为基础而发行的债券,除了利率,发行人的信用是影响该类债券的重要因素,故名“信用债”。我国债券市场上的信用债包括非金融企业发行的债券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费金融企业发行的信用债主要有三大类:一是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品种有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企业债,具体品种有中小企业集合债、项目收益债和普通企业债等;三是证监会核准或证券自律组织备案的公司债,具体品种有普通公司债(包括可交换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等。其中普通公司债按照发行对象范围不同,又可细分为面向所有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俗称“大公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数没有上限的公司债(俗称“小公募”),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数不超过200人的公司债(俗称“私募公司债”)。金融类信用债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 六、债券价格

    债券价格包括发行价格和交易价格。债券的发行价格可能不等于债券面值。当债券发行价格高于面值时,称为溢价发行;当债券发行价格低于面值时,称折价发行;债券发行价格等于面值时,称为平价发行。债券的交易价格是指投资者在二级市场转让债券的成交价。有的债券成交不活跃,数月内甚至一年内都没有成交。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机构投资者通常用第三方估值,例如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中证指数公司的债券估值来计量债券价值。

  • 七、债券资信评级

    债券资信评级是根据历史数据,综合考虑发行人偿债意愿、偿债能力以及增信措施有效性之后,对某一特定债券按期还本付息的可靠程度进行评估,并标示其信用程度的等级。根据《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专业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没有对资信评级机构信用等级划分及定义制定统一的标准,但是要求证券评级机构应当自取得证券评级业务许可之日七20日内,将其信用等级划分及定义、评级方法、评级程序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并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证监会网站及其他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告。

    不同评级机构对主体、债项信用等级的划分大致相同,但在等级的细分度、具体评级意义方面略有差异。评级机构一般将公司债券按照中长期债券来划分其信用等级。以中诚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的评级符号为例,中长期债券信用评级划分为三等九级:AAA、AA、A、BBB、BB、B、CCC、CC、C,除AAA级和CCC级以下等级以外,每个级别可用“+”或“-”符号进行微调,标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信用等级符号及其含义如下:

    AAA级表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AA级表示偿还债务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A级表示偿还债务能力较强,较易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较低;

    BBB级表示偿还债务能力一般,受不利经济环境影响较大,违约风险较高;

    BB级表示偿还债务能力较弱,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很大,违约风险很高;

    B级表示偿还债务能力较大地依赖于良好的经济环境,违约风险极高;

    CCC级表示在破产或重组时可获得的保护极小,基本不能保证偿还债务;

    C级表示,面临破产,不能偿还债务。

  • 八、适合对象

    适用于风险承受能力较小,追求稳定收益的投资者。

  • 九、交易场所

    场内发行的债券通过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场外发行的债券通过银行柜台或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

  • 十、投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指的是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

    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指的是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指的是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4.放大交易风险

    放大交易风险指的是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杠杆操作,既有可能放大投资收益,也有可能放大投资损失。

    5.质押券欠库风险

    投资者通过债券回购融资时,需要提交符合要求债券进入质押库,作为担保品,如果提交的债券因丧失质押券资格或价值下降,担保品价值将有可能无法足额覆盖融入的资金,资金融出方(或中央对手方)会要求融资方追加担保品。资金融入方如不能及时向质押库补足债券,将形成质押券欠库风险,资金融出方(或中央对手方)将依照相关规定和契约处置担保品,资金融入方可能因此而蒙受损失。

    6.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因政策变动对债券价值或投资者行为造成限制或制约的风险。比如,随着规范地方政府债务政策措施的落地和严格化,一些运作不规范的城投类企业发行的债券偿债能力引发投资者担忧,再比如,如果监管部门对于金融机构可投资债券的范围作出调整,金融机构需要适应监管要求而被动调整债券投资组合。

    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

  • 十一、投资注意事项

    投资人应当充分关注债券相关信息,根据自身的风险承担能力作出独立、慎重、适当的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应当充分关注募集说明书中的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回售条款、风险因素等内容,切实保护自身利益。

    在债券存续期内,投资人应当重点关注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

    (2)债券信用评级及调整情况;

    (3)发行人主要资产是否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是否存在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是否有重大变换;

    (6)发行人是否存在放弃债权或财产数量较大的情况;

    (7)发行人是否出现重大损失的情形;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 十二、债券违约后投资者救济方法

    债券违约后,投资者可以视情况采取下列救济途径:一是自主协商。如果预期债务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只是暂时出现问题,而且诉诸司法成本相对较高,债券人可以考虑选择自主协商方式,与债务人就后续的偿债安排协商达成一致,包括展期或者制定具体的债务重组方案等。二是仲裁。一般而言,仲裁与诉讼方式相比,时效上较快,但仲裁委收取的费用高于法院收取的诉讼费。实践中有私募债持有人采取该方式解决纠纷。三是违约求偿诉讼。债权人预期债务人企业的经营情况已经出现恶化并持续的趋势,但债务到期时,债务人还有一定的偿付能力,投资人可以提起违约求偿诉讼,要求债务人在限期内偿付本息、支付逾期利息等。四是破产诉讼。如果债务人已经出现资不抵债情况,债券持有人可以申请破产重整、破产和解或破产清算。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司法处置的同时,为避免财产遭受进一步损失,债权人可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十三、地方政府可以在交易所发行债券吗

    可以。交易所是财政部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招投标系统技术支持单位。地方政府债券可以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投资者可通过地方债承销团成员认购地方债。

  • 十四、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发行方式有几种?

    (1).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

    按照《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是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就公司债券来说,不对投资者范围做限制的,俗称“大公募”;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俗称“小公募”。

    (2).公司债券的非公开发行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俗称“私募公司债”,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中国证券业协会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实行行业自律组织事后备案和负面清单管理,承销机构项目承接不得涉及负面清单限制的范围。

    2.当日买入的公司债券可否当日卖出?

    投资者当日买入的公司债券当日可以卖出,也就是说公司债券可以当日回转交易,实行T+0的交易制度。

    3.公司债券发行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价格或利率以询价或公开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采取询价方式的,承销机构与发行人应当进行询价,并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利率区间,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最终发行价格或利率。簿记建档是指承销机构和发行人协商确定价格或利率区间后,向市场公布说明发行方式的发行文件,由簿记管理人记录网下投资者认购公司债券价格或利率及数量意愿,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价格或利率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定价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和发行人协商确定。

    在定价过程中,承销机构和发行人不得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得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得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投资者发放或变相发放礼品、礼金、礼券等,也不得接受投资者的礼品、礼金、礼券等。不得通过其他利益安排诱导投资者,不得向投资者做出任何不当承诺。

    4.投资者想参与交易所公司债券交易,如何办理开户?

    投资者参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交易,目前主要是通过上海、深圳市场A股账户进行。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境内自然人、境内港澳台居民、获得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境内法人、境内非法人机构,通过开户代理机构办理A股账户开立业务。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的理财产品,例如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组合、地方社保基金、私募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等,应当前往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深圳分公司柜台办理A股帐户开立业务。具体资格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帐户业务指南》相关规定。

    5.什么情况下,公司债券会被暂停上市?暂停上市的债券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当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易所决定是否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3)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4)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5)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在公司债券暂停上市期间,发行人仍需要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也需要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受托管理人也需要尽职履责,履行受托管理的相关责任,并督促发行人履行相关义务。

    6.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是哪些单位?

    按照《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债券的发行、交易、登记结算等方面的业务或行为,由证监会实施行政监管;中国证券业协会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行行业自律组织事后备案和负面清单管理;交易场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按各自职责负责自律监管。

  • 十五、十问十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