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购
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通过场内证券经营机构(一般来说是指证券公司)认购上证LOF份额,也可通过场外基金销售机构(证券公司之外的其他国家法律认可的基金代销机构,如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认购上证LOF份额。
2.申购、赎回
投资者必须牢牢记住“金额申购、份额赎回”这句话。即申购基金是用钱去换基金,即得到基金份额。投资者要想取回钱,那么就应该用赎回的方式,用份额换成钱。简称“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通过场内证券经营机构申购 | 通过场外基金销售机构申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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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赎回时间规定 | 通过证券公司申购、赎回基金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 接受投资者申购、赎回的时间按照基金管理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
3.申购、赎回规定
1.申购金额应当为1元的整倍数,且不低于1000元。
2.赎回份额应当为整数份额;例如您有1万份的基金份额,那么您应当输入1000或者10000。不能输入5555,或者3727。
3.符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4.申购、赎回的成交价格按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确定。
5.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申购、赎回上证LOF的,在同一交易日可多次提交申购、赎回申报,当日提交的申购、赎回申报,在当日接受申购、赎回申报的时段(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内可以撤销。
6.基金成立日至基金上市前,不允许进行场内申购、赎回。
7.当日申购所得的上证LOF份额,当日不可卖出、赎回或转托管;当日买入的份额,当日可以赎回、转托管,但不得卖出。
8.当日申购所得的上证LOF份额,下一交易日起开始计算持有期;当日买入的份额当日开始计算份额的持有期。
9.投资者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内在某一场外基金销售机构处托管的某一交易账户内的上证LOF份额低于基金管理人对该上证LOF产品设置的最低持有限额时,中国结算可根据基金管理人的选择对投资者托管在该场外销售机构处的该交易账户内的上证LOF份额做强制赎回处理。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内的上证LOF份额不发起强制赎回处理。
LOF基金申购流程 | LOF基金赎回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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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赎回日(T日) | 交易时间内投资者通过华西证券向上交所提交上证LOF场内申购申请 | 交易时间内投资者通过华西证券向上交所提交上证LOF场内份额的赎回申请 |
T+2日 | 投资者在华西证券开立的账户中查询到申购所得的上证lof份额基金 | 投资者在华西证券开立的账户内查询到上证lof份额赎回处理结果 |
T+N日 | 投资者收到赎回的资金由您所持有的基金所在基金公司规定,请投资者查询基金合同或致电基金管理公司电话 |
*LOF基金申购流程(以投资者在华西证券开户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