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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业务办理

投资者在参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前需在我公司所辖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在营业部为您开通交易权限时:

1、自然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金融资产证明材料,投资经历证明材料。

2、机构投资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或加盖发证机关印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会计师事务所最近90日内为其出具的验资报告或为其出具的最近一期审计报告。

3、已在其他券商参与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的投资者可前往原券商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托管至我公司席位:7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