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中心
交易规则
两网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业务交易规则
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交易
交易时间 09:30至11:30 13:00至15:00
交易单位 100股及其整数倍,不足100股需一次卖出
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A类:0.01元 B类:0.001美元
涨跌幅限制 前一转让日价格的上下5%

每周一至周五,转让委托申报时间为上午9:30 至 11:30,下午 1:00 至 3:0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分别于转让日的 10:30、11:30、14:00 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最后一个小时即 14:00 后每十分钟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最后十分钟即 14:50 后每分钟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在转让日下午 15:00 进行集中撮合成交。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根据转让公司不同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分类转让:

(1)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股东权益为正值或净利润为正值、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公司,其股票每周转让五次(每星期一、二、三、四、五各转让一次),其股票简称最后一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5”,如:大自然5(400001)。

(2)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均为负值,或最近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公司,其股票每周转让三次(每星期一、三、五各转让一次),其股票简称最后一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3”,如:宏业3(400025)。

(3)未与推荐公司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恢复上市、股票转让协议书》,或不履行基本信息披露义务的,其股票每周转让一次(每星期五转让一次),其股票简称最后一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1”,如:猴王1(400045)。

上述股东权益为正值是指最近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不予确认的部分后为正值;净利润为正值是指最近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