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客户参与流程图
注1:
(1)存量客户是指:在华西证券营业部已开立有效资金账户的客户。营业部柜台审核个人存量客户证件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海证券账户卡或上海基金账户卡原件。未开“99上海登记”场外基金账户的存量客户须先开立该账户才能参与“融诚3号”。
(2)营业部柜台审核机构存量客户证件为:
a.专项授权委托书。
b.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c.上海证券账户卡或上海基金账户卡原件。
注2:
增量客户是指:首次到华西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办理证券、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理买卖的客户,增量客户开立证券账户或基金账户以及资金账户、“99上海登记”场外基金账户,办理三方存管,其程序与《柜台手册》中一致,增量机构客户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要求与存量客户一致。
注3:
(1)推广期参与价格等于每份面值1.00元人民币,开放期参与价格为申购当日集合计划份额单位净值。计算公式为:
推广期参与份额=(参与金额―参与费用+推广期利息)/集合计划份额面值
开放日参与份额=(参与金额-参与费用)/T日集合计划单位净值
其中:参与费用=参与金额×参与费率。
(2)客户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参与,适用的参与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投资者参与该计划,首次购买金额须大于等于50,000元且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且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柜台人员应向客户明确告知上述数量上的限制,避免产生废单。
(3)委托人提交参与集合计划申请日(T日)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委托人申请进行确认,但委托人的申请因不符合法律、法规、本合同及其说明书的规定被拒绝参与的情形除外。对于推广期参与的委托人,可在集合计划正式成立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到原推广场所查询最终的成交确认情况、打印成交确认单;对于存续期参与的委托人,可在T+2日向原推广场所查询参与申请的成交情况、打印成交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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